员工入职时,要求不用交纳社会保险,而是要求将交保险的钱给 发到个人工资里,当时也和工人签的协议,保险钱发到工资里,将来出现工伤或其他意外,公司不负责任。请问这种协议有效吗,法律是否会保护企业将来不用承担工伤等责任。
无效,保险是必须缴纳的。一旦发生工伤,单位仍承担责任。
2012-02-28 14:42:0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