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辈,有二子一女,当初分房是因有二女儿户口得分三居,(二女儿当时因为年龄够了,且是三人中唯一女性,故符合当时条件从二居分到三居)现在老辈父去世,无遗嘱(至少目前未公示过有遗嘱),老辈母偏向小儿子,想把这个三居房全部给他,必要是能立遗嘱。 请问这样条件下是不是房子可以按照老人意愿全部给小儿子?法律允许吗?因二女儿而分的三居室,二女儿有权干涉老人将房子全部给小儿子吗? 谢谢您!
老人无权立此遗嘱。
2012-02-28 13:53:32
三居室属于二女儿名下的情况下,老人没有对该房屋处分的权利,包括立遗嘱处分.
2012-02-28 14:12:46
您好: 把这个三居房全部给他需要继承人同意。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2-28 17:15:27
如果该房屋是父亲的名字的,属于共同财产,各人一半,父亲去世后的一半应当由母亲及二子一女共同继承,母亲不能立遗嘱将该房屋全部给小儿子。
2012-02-28 21:27:53
如果是父母共同的财产,母亲只能处分她自己的那部分,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父亲的份额应由所有继承人法定继承
2012-02-29 09:27:20
你好! 母亲可以处理属于他个人部分的财产,但父亲部分的财产不能处理!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2012-02-29 19: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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