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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的疑问?

咨询者 : fa119575 - 江苏     时间 : 2010-04-27 11:05:33    状态 : 已解决



我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我与A。B。C每人共出资5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后又每人出资15万元,作为公司向股东的借款。A 的股份放在我处,故我是50%的股份,是法人即执行董事,现公司效益较好,A要求把他的股份法律化,并征得BC同意做法人即执行董事,我想咨询一下:我法人一定要给他吗?(现在股份转让还没办手续),若我退股资产评估又该如何做?是否分红要法人决定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于伏海   [北京]   

你好,你说的a的股份放在你的地方,是不是就是说他是隐名股东,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应该让他成为显名股东。

2010-04-27 11:10:26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应该由股东会决定分红的事情。

2010-04-27 13:10:14

于云波   [吉林]    13578741979

A可能要求自己成为显明股东,应结合约定和公司注册形式确定如何变更股东和股权,最好使公司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运作。

2010-04-27 13:22:51

要鸿志   [河北]    13831293930

依据《公司法》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a有权要求成为公司的显明股东并行使股东的权利

2010-04-27 14:04:18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依据《公司法》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a有权要求成为公司的显明股东并行使股东的权利

2010-04-29 12: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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