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做了一个网站,网站上导航条写着“公司简介”,给行政部门罚款5W元,说工厂不是公司,所以罚款,请问这罚款是否合法?工厂就不能用公司简介的字眼吗?
罚款是否合法?判断的标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程序正当,有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等,而你所陈述的情况,则疑似假问题!
2008-11-24 17:29:29
虽然工厂不是公司,但网站导航条上的“公司”显然不是故意所为,而是制作网站时采用的既成模块。所以网站所有人并非宣传自己是公司。是否把自己宣传为“公司”,主要要看网站的内容。 所以,行政部门以此为理由对工厂进行处罚缺乏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建议对该行政机关的处罚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其行政行为。
2008-11-24 17:29:31
只要在内容里没有虚假宣传,就不属于违法。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2008-11-24 2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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