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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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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主体?

咨询者 : fa325392 - 北京     时间 : 2012-02-29 09:29:10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公司的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有营业执照,但无独立法人资格)与他人签订了合同,现对方违约,总公司作为原告直接起诉是否适格(不以分公司名义,只以总公司名义)??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主体,其行为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现在对方违约,总公司有权作为原告直接起诉对方,符合法律的规定。

2012-02-29 10:09:15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马骏   [北京]    15810303996

可以以总公司名义。

2012-02-29 10: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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