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在邻村租了一家厂房,租借合同是由我企业的主管单位向邻村的村委会签订的,也不是以我企业的名义签订的,但是,租借费用是我企业来支付的。后来在经营过程中企业被骗,我的主管单位和该村委会立刻终止了厂房租借协议,并也没有征求我的意见,突然将我的企业予以封存,并扣押了全部财产。理由是:我的企业跨了,已经无力支付了,并在我不在场不知晓的情况下,擅自将我的财产以废品价格转卖给他人,用于村委会家属私企经营。请问大律师:这二家单位是否构成了侵权?我要向法院起诉可以吗?有胜诉的可能吗?是告我的主管单位?还是告该村委会?谢谢大律师。
从你提供的资料来看,这两个单位已经侵犯了你的合法权利,你可以提起诉讼,起诉这两家单位,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包括物品灭失的损失、低价处理财产的损失、停产停业的损失等。 北京于森律师 网址:www.yusenlawyer.com
2010-04-28 10:03:41
你企业的主管单位和村委会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的侵权行为,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将你的主管单位和该村委会列为共同被告。本案胜诉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4-28 10:06:14
这两家单位侵犯了你的物权,你有权起诉进行维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2010-04-28 10: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