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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检法机关有无给犯人保密一说?

咨询者 : sangsang - 北京     时间 : 2010-04-28 14:24:49    状态 : 已解决



是这样的,我现在暂予监外执行一年。但一个被害人要我还欠款,有一部分钱已交法院了,但法院说被害人没有都到案,所以款项不能发还,还要等。那个被害人等不及要我一次归还,但我现在实无能力一次归还,协商分期还他又不同意。那我想问下,如果我换了居住地址和电话,公检法机关有无可能给我保密?不告诉被害人?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田晓峰   [广东]    13590176465

不可能不告诉被害人。

2010-04-28 14:17:3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司法机关有义务对你的信息保密。

2010-04-28 14:36:56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公检法机关有保密义务,对你的居住地址和电话不得透漏给包括被害人之内的其它人.

2010-04-28 15:49:11

李鹏翔   [河南]    13837130067

被害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司法机关保密是不合适的。你可以通过司法机关和被害人协商还款方法。

2010-04-28 16:33:14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司法机关应该为你保密你的具体信息。但是,对方要是申请强制执行的话,法院有可能会告诉对方。

2010-04-28 17:16:28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请你向司法机关请示一下能否保密。因为你是债务人,欠款应该积极偿还。

2010-04-28 17:23:50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司法机关有义务对你的信息保密。

2010-04-29 13:09:24

万学作   [广东]    13418512148

应设法积极履行债务,可以要求法院进行调解,与被害人达成新的还款方案。被害人很容易从法院查到你的相关信息。

2010-04-29 16: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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