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开发商2011年初签订的购房合同,该合同的违约金在其中一份中是万分之三十,其他文本中是万分之一,如果我以万分之三十向开发商索取违约金的话,能胜诉吗?或胜诉的可能有多少?合同可是开发商自己签的。
您好: 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应当按照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供您参考!
2012-02-29 1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