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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家请求?

咨询者 : fa331442 - 福建     时间 : 2012-02-29 21:46:58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大哥在国外,二哥,我和妹妹在家里。家里有个工厂,是家庭的所有收入,现在,我父母将工厂给了妹妹个人经营,属于她个人所有。在这样的情况,父母既然没有给我和二哥什么的话,我们是否就不需要承担赡养的义务了呢?另外,如果我们要求分家,是否可以将房子和工厂都一起分呢?如果父母不同意分家,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平均分家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陈富盛   [福建]    13695916475

你好,你们如果有劳动能力,无论有无分到财产,都要尽到赡养义务。如果工厂和房子属于父母的财产,他们有权自己处理。

2012-02-29 22:09:34

陈奇斌   [福建]    13720890151

可以协商解决

2012-03-01 09:34:40

周兴芳   [福建]    13075837906

赡养义务不管如何,都是要承担的。

2012-03-01 10:21:32

陈福猛   [福建]    13606927210

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与财产分配没有关系。

2012-03-01 14:10:13

杨永俤   [福建]    13906930369

照样要承担赡养义务。只要工厂属于你父母的,你就无权参与分割。

2012-03-01 21: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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