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6日我在厂区倒车撞人当场死亡 。请问一下我会背叛什么责任?会理赔多少?死者49岁我是帮老板开的.谢谢
属于侵权行为,需赔偿下列费用,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10-04-28 21:56:35
要看你在事故中是不是又过失,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期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的车辆如果有交强险则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老板负担。
2010-04-29 07:19:05
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此情况应由雇主赔偿,只有你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雇主才能向你追偿。
2010-04-29 21: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