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我将一物业出租,一直是开具收据收取,并自行到出租管理部门缴纳有关税费。今年四月,租赁方提出我必须开具发票,否则拒付租金。由于出租该物业时,双方对此没有约定,请问律师,租赁方的要求合理吗?
你们原来没有约定要开具发票,对方是无权要求出具发票的,否则其应该承担交纳税金的义务。
2010-04-29 10:30:04
合同实际是以开具收据的方式履行了一段时间,对方没有异议;现在提出这个要求是对合同内容的变更,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010-04-29 12:51:42
按合同约定履行双方的义务。若原合同未约定,则可以协商解决。
2010-04-29 12:59:13
您好,对方向你索要发票是合理合法的。你有义务出具发票。
2010-04-29 15:16:36
由于出租该物业时,双方对此没有约定,现租赁方提出开具发票,属变更合同,应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变更。协商不成,按原协议履行。租赁方以此拒付租金,违约。
2010-04-29 15:17:20
合理
2010-05-01 22:06:30
既然你愿意交税,这很好办,你在向租赁所交税的时候,可要求其开具租赁发票,可直接写承租人的名字。
2010-05-07 18:45:27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