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咨询了相关问题,很感谢陈新军先生的回复。 我现在发现,在提交辞职申请30天内,若想提前离职简直难上加难! 1,和公司商量说新公司给了OFFER要求2周后到岗,现公司死掐30天不放就是不放。 2,想要付违约金,求公司放人,公司说不要赔款,要放人就等30天。 3,想要故意矿工3天,让公司办理离职,公司说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 4,总结,公司故意不放你,你怎么做都没用,毕竟公司扣这你的劳动手册和退工证明。 劳动法竟然全部保护企业利益,完全没有一条是保护就业者合法再就业的。 请问各位达人高人,在合法情况下,如何在公司死掐以上4条的情况下,提前办理离职???无奈中。。。
单位如果存在过错的话,比如不足额支付社会保险、未依法支付加班费等,可以直接辞职,通知即可。还可以要到经济补偿金。 另外一个办法,劳动部门投诉。
2012-03-01 13: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