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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算工伤还是见义勇为???

咨询者 : fa119878 - 云南     时间 : 2010-04-30 14:39:53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是一名打工青年,过年回到本县,本县我村的森林发生火灾,广播通知叫上去救火,我也去了,在救火的过程中,导致小腿骨折,经医疗鉴定为伤残4级,像我这种情况,应该为工伤还是见义勇为?我应该对谁家提出对我的补尝???大约补尝在多少左右??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为了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而受伤,应该有受益人给予经济补偿。

2010-04-30 14:47:40

李志刚   [河南]    13839031602

森林是谁的,谁通知你去的,你就向其要求赔偿。

2010-04-30 14:55:16

要鸿志   [河北]    13831293930

向产权人要求补偿 具体的数额依情况而定

2010-04-30 14:59:05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应该由被救火的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其属于被帮工人,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2010-04-30 15:32:58

李春华   [江西]    15970440151

应该算见义勇为,可向该片森林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或者救火的召集人要求损害赔偿。

2010-04-30 16:16:22

王炳峰   [北京]   

应该由受益人给予经济补偿

2010-05-01 21: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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