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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合同合法吗?

咨询者 : fa331815 - 北京     时间 : 2012-03-01 23:27:50    状态 : 已解决



各位律师:我到企业半年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里有多处未填项目,未经本人同意,企业将合同未填项目填充,而且至今未将合同中的一份交给本人,这样的合同合法吗,谢谢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田忠贵   [广东]    18902860675

并非本人真实意愿,不合法

2012-03-02 00:26:22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不好举证。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3-02 10:29:27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需要证据证明你签字时的内容

2012-03-02 11:21:45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给你一份劳动合同,但你要举证证明未填写的项目是由用人单位后补的。

2012-03-02 11:40:25

袁丽萍   [北京]    18611943978

签合同时本应拒绝签订这样的合同的,应要求单位将空白处补充完整的。但已经签署,恐怕要证明签署时为空白很困难。 对于单位不予提供合同文本给你,你可以索要,必要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同时你有权利索要未签合同的半年期间的双倍工资。

2012-03-02 1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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