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父母离异多年,后来我爸娶了个后妈,在我考上大学后,我爸及后妈以我满18岁为由,拒绝承担我的学费及生活费,之后我找了我的妈妈,我爸爸又以次把我赶出了家,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你有权起诉你爸爸支付你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2010-05-01 16:32:22
你上学时你爸应当承担你的学费,原因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你不用向你爸支付赡养费,因为你爸有经济收入和生活来源。 现在你无须向你爸爸支付赡养费,因为你爸爸现在有经济收入和生活来源,况且你爸爸也没有丧失劳动能力。
2010-05-01 18: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