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已经下达对方弃车逃逸现场,对方为全责.现如今已近3个月,对方通过不正当手段至使事故中心交警从新调查认定。对方说肇事者打过120 110电话 ,当晚还在事故中心做过笔录,但自始至终受害人家属始终未见过肇事者,受害人家属多次上事故中心向肇事者家属挤要了1万多元,现受害人已经花费10万余元,做过鉴定为重伤。现在肇事者家属说他们不为逃逸。请求帮助一下这样的情况是否为逃逸?
如果交警队有过错,可以向上一级反映情况
2012-03-03 21:03:35
是的,逃逸、如需帮助电联13838286450
2012-03-05 11: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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