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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房产纠纷?

咨询者 : fa120024 - 天津     时间 : 2010-05-04 11:17:29    状态 : 已解决



离婚房产纠纷 我姑姑有一套房子,是我姑父因工伤致死单位分给的补偿。儿子的女朋友要求在结婚前将我姑姑的房产更名到他的名下,否则不结婚。就这样我姑姑把房子改为她的名字。现在我姑姑的儿媳想要离婚,房子能否要回来。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只要你姑姑明确表示该房屋时赠与给其儿子的,就属于她儿子的个人财产,房子就可以要回来,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010-05-04 11:28:40

王炳峰   [北京]   

恐怕有难度

2010-05-04 12:10:20

戴长洪   [北京]    13311003088

本案可以理解为婚前赠与,但由于房屋过户至儿子的女朋友名下,因此,实际表示该父母明确表示赠给双方,该房屋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010-05-04 13:06:02

李少华   [安徽]    13805680271

如有证据,可行政撤销权

2010-05-04 16:00:22

田晓峰   [广东]    13590176465

房子要回来有难度。

2010-05-04 16:12:56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当时房产属于赠与给她的儿媳妇了,也受法律保护。现在要反悔,难度可想而知。

2010-05-04 16:48:07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有书面的协议吗?有的话,是如何约定的?没有书面协议,婚前过户到女方名下的话, 很难要求返还。

2010-05-06 11: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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