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越南朋友,她到中国与中国的一个男子同居10年,共同生活、共同创造家庭经济收入,并生有2个儿子,现在该男子因为爱上本地的一个未婚女子,准备正式结婚,因此就把越南女子赶出家门,不给一分钱,而且不让2个儿子见孩子的母亲。在赶越南女子出门之前经过越南女子的要求,曾口头说过会给这越南女子几万块钱作为补偿,但是从离开那个家后到现在,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该男子还是一分都没有给过,也不让探望孩子。我作为该越南女子的朋友,知道她的处境,但我不太懂法律,所以请律师给予帮助,就我越南朋友的这个情况,她该怎么办才能争取属于她的财产和子女及子女探望权?
您好,如果协商不成,只能依法提起诉讼维权了。虽然不属于合法夫妻,但是共同创造了财产,应该依法分割,孩子还未有成年,需要抚养教育,父母也有探望权,你的要求法律会给你一个公正的答复的。
2010-05-04 16:4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