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且参保职工,伤残等级在社保局网站上查询到的是10级! 自己并未见到书面的伤残结论,想主张自己的权利需如何操作?!!! 具体情况如下:2011年11月末下达的工伤认定书(个人已拿到),2012年1月中下旬出的伤残鉴定结论,是公司负责工伤的人员帮忙领取的(当时我怕拿不回来那个结论,就将个人手里的工伤认定书上交了,同时写了个委托函- -!) 如今公司托词人事变动- -!并不想给我那份伤残结论。。。 个人感觉公司是不想赔偿的意思。。。因为现在我手里并没有有利的证据(工伤认定书已上交,伤残等级虽已下达,但也不在个人手中!!!) 工伤认定书和伤残鉴定结论是想索赔的基础。有了等级才能赔偿,如今2份结论却都不在手,想主张自己的权利,具体需如何操作呢?!!! 有了解工伤赔偿方面的帮帮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