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年2月7日辞退的,那到2012年3月7日就够一个月了,但是老板要我做到月尾,我的辞退信都收了,为什么老板又叫我做多20多天呢?他是否合理呢?还有我在他厂,不加班又罚我钱,加班自愿的吗?这个老板合理吗?
如果单位辞退了你但要要求你继续干,那么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就还没有正式解除。加班是根据生产情况决定的,你也可以选择不加。
2012-03-05 21:52:47
你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是合法的,到期你可以自行离职并要求公司结算工资等,你老板对于你不加班罚款的行为是非法的,你可以要求退回。如你在深圳,我们可以帮你免费提供法律帮助。
2012-03-05 22:23:22
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即可,是否多做几天可由你自行决定
2012-03-05 22:48:19
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离职。
2012-03-06 10:02:09
你可以拒绝多留20天,也有权拒绝加班,加班必须是自愿的。
2012-03-06 15: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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