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您一个问题。 现在一李先生因心脏病死了,有一女17岁和母亲71岁,妻子已离异,离异时,李先生因想尽快离婚,答应了负责女儿学费,生活费,大病的费用。现前妻拿着离婚协议要求除去抚养费后分割遗产,请问,协议对遗产分割有用吗? 离婚协议内容: 女儿随女方共同生活,男方负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直至女儿大学毕业, 1。生活费每月600元,每年元月付清全年费用,2。教育费用(含学费,择校费, 培训费)由男方全部负担,3。医疗费以及其它不可预计的大额费用,由男方全部负担。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子女,配偶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但离异的配偶没有继承权。但前妻有权要求先履行协议,剩下的部分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2010-05-06 10:38:23
关于继承的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10-05-06 11:44:20
前妻不属于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产继承人范围之一,婚姻解除后无权要求分割遗产。 但是作为离婚协议约定内容,女儿由前妻照顾,男方负担费用,前妻可以要求从遗产中扣除抚养女儿所需费用后,其他财产按照遗产继承规定,由李先生的继承人继承。若是这样计算下来的费用超过李先生所有财产或者占大部分,危及71岁老母亲的生活的话,可以酌情减少费用,因为要为李先生扶养的人留下必要的财产。
2010-05-06 12:45:15
离婚协议有效,对遗产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必须是协议之中的约定实际发生之时才产生影响。此外,遗产的分配需视具体的继承人的情况,具体判断而定。建议你与彭磊律师联系解决。 附:我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邯郸彭磊律师答复)
2010-05-07 1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