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已经登记(今年2月登记),登记之前已经签署一份协议,意思说婚前房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去世后另一方退出,双方及其子女互不继承对方财产及房产,此协议是否有效,有此协议在,如果父亲去世,再婚老伴是否还有继承房产的权利。还有另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父亲再婚登记之后,变更房产户名,变更成我和姐姐(只有我和姐姐2名子女)的名字,是否属于转移财产,此变更是否有效,是否涉及我父亲的再婚老伴,变更成我和姐姐的名字之后,再婚老伴是否有继承权了?
1,协议有效,再婚老伴已无继承权 2,不属于。变更有效。再婚老伴无继承权。
2010-05-07 13:23:00
此协议有效,按协议约定可处分各自财产,对方无权干涉。
2010-05-07 14:54:52
协议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就有效
2010-05-07 15:04:23
变更房屋所有人,必须经您父亲同意,您母亲遗产份额需办理公证方为有效。
2010-05-07 15:21:47
该协议是有效的。
2010-05-08 11:50:32
协议有效; 没有继承权; 变更有效; 变更后,再婚老伴无继承权。
2010-05-12 12: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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