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年八月份在北京昌平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合同里规定,过户后一个月内原房主把与此房屋有关的户口迁走,否则按日计算,每日支付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是一直到现在,原房主老公的户口一直没迁走,这期间我们多次与原房主老公联系让他把户口迁走,他说他房子卖了没地方迁户口,可是我也不想让他的户口在我们的房子里放着,所以想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问:1.我们是应该去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吗? 2.我们去立案的话需要带哪些资料? 3.我们的起诉法院会受理吗?胜诉的把握大不大? 十分感谢!在线等!
你好! 你应该去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你应该带着起诉状、合同,主要证据,原告身份证明,法院会受理。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北京铭滔律师所高级合伙人 郭军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2010-05-20 16:4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