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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咨询者 : fa120237 - 安徽     时间 : 2010-05-07 18:22:42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08年买表哥的一栋80平米的回迁住房一套,因为当时房屋没有回迁,就是等于我买的是他的回迁证,因为当时他没有钱补给拆迁方的房屋差价,我们是以24万成交,给了他19。5万,我去拆迁办交了4。5万,在08 年底我从拆迁方把房子拿来,又交了三千多的费用,《其中包括多了2个平方的钱,和配套设施的钱》,09年5月我去办房产证,7月我去取证时,房产局告诉我说这房子已被冻结,此时我去找表哥,说他已失踪快一年了,原来是他差别人10万元钱,被别人起诉到法院,对我的这套房子诉讼保全了,房主现在失踪,法院要对我的房子执行拍卖,我该怎么办,《房主本人就这一套唯一住房,法院有没有权利拍卖,》我是安徽省合肥市人,房子在本市,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此事件你较被动,因该房形式上的权利人是你表哥,因此作为其债权人主张权益是合法的,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亦是合情合理,建议你采取如下策略:1、以案外人的身份向法院执行部门提出异议,暂缓拍卖该房产;2、同时,尽快起诉你表哥,诉求其返还购房款项,此项要快,想想办法,因你表哥找不到,缺席判决可能性较大,生效后赶快申请执行;3、参与执行该房,先前债权人的债权仅10万元,该房现价肯定超出,拍卖也好,协商也好,这要具体对待。尽量减少损失吧,但若你能找到你表哥,他又能还你的钱当然就最理想了!

2010-05-07 18:34:2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有权提出执行异议,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010-05-08 11:32:58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法院的保全措施是合法的,如果房子现市场价值较高,而你又想保有该房的话,建议你可以代为偿还该10万元债务,然后向你表哥追偿。如果不想要该房,你也可以现在起诉你表哥,并同时申请保全该房,然后在执行程序中受偿。

2010-05-09 19: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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