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比爷爷先去世,在没去世前,爸爸和妈妈离婚,我被判给了妈妈,几年后爷爷去世了,留下了一处房子,还有承包的果园,爷爷有四个儿女,两个儿子,两个女儿,我爸爸是老大,爷爷去世后,户口本上,只剩下我和奶奶两个人了,奶奶把我告上法庭,要求独自占有全部财产。果园,奶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擅自做主,把它以两万块钱承包给了我的姑姑,然后姑姑花钱找人,把那果园的合同书改成她的名字了,这样的我还可以代位继承么?我可以代位继承属于我爸爸的那份遗产吗?
你有权代位继承你爸爸应该继承你爷爷的财产份额。法律依据是《继承法》 第十一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10-05-08 11: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