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家十二年整,我的婆婆在我家已有十年有余,她一共有七 个子女,我爱人是小儿子,老人在我家有的子女给老太太二百或三百的生活费,有的不拿,由于我生活条件有限,我做了手术,不能劳动经济收入欠缺,所以我要求有大儿子和我两家赡养,女儿们拿生活费,老人有病时费用均摊,可有的不赡养,有的不拿钱,我该怎么办,希望给予解答,帮助
让你婆婆对不赡养她的子女提起赡养诉讼
2010-05-08 09:39:37
所有的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2010-05-08 11:04:49
每个子女父母都有赡养义务.你婆婆有权起诉不赡养的子女.
2010-05-09 00: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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