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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子女的归属?

咨询者 : fa333900 - 甘肃     时间 : 2012-03-07 19:05:55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女方也一样,我有经济基础,而她只是打工人员,经济不稳定,女方执意要求离婚,没有办法调节,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样去做,争夺我的孩子抚养权!谢谢,这正的对我很重要!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高蕊   [河北]    13630817832

如果起诉到法院,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来确定抚养权。 一般情况下,二周岁以下的孩子随母亲生活为原则。 10周岁以上的孩子,会征求孩子愿随哪一方生活的意愿。

2012-03-07 19: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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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对于如何界定“双方的具体情况”,则要会同个案的情况予以综合仔细的考虑,但总的原则是,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从有利于子女的教育和健康成长出发。收入高仅是作为考虑子女抚养问题的其中一个因素,并不是决定性因素。

2012-03-07 20:25:15

胡雪梅   [甘肃]    15193892936

你好,如果你们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已经没有共同生活的必要,你可以和对方协议离婚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解除你们的婚姻关系、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及抚养费的给付、分割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共同债务,婚后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子女在两周岁以内,一般归女方抚养,子女在2周岁以上抚养权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建议你搜集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有利证据来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2012-03-08 20:54:40

金志刚   [甘肃]    13809328544

看那一方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2012-03-11 15: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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