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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问一下关于医疗保险的问题?

咨询者 : fa120318 - 山东     时间 : 2010-05-08 23:07:31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潍坊市盛瑞传动的正式员工,自金融危机开始即2008.6月开始到2008.12月,按国家有关规定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至今未恢复缴纳。但从今年开始工资里多了一项医疗补贴,请问这是否符合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请问这对我们是利是弊?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王炳峰   [北京]   

公司做法不符合规定,他们仍然要按规定给你们补缴社会保险。 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2010-05-09 09:18:0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公司有义务为你补缴社会保险,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2010-05-09 09: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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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补缴医疗保险

2010-05-09 10:58:38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你说的按照国家规定停止缴纳医保,没有根据。国家从来没有这个规定,应该一直缴纳才对,请到当地社保部门询问清楚吧。

2010-05-09 12: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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