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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分割?

咨询者 : fa120376 - 吉林     时间 : 2010-05-10 11:37:04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老公是和他的父母在一起住的,他每月开的工资也都是全交给他们,我没有工作,我想问的是?我们离婚如果孩子跟男方,我是不是用给他抚养费,什么教育费啦?什么的?另外他家的房子是我们结婚之前他家的买的,是他父母的名字,这样离婚我是不是有权可以分到此房?谢谢!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祁建平   [广东]    13602970290

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所以,如果你们离婚时孩子跟男方,即使你没工作,仍然必须给付孩子的抚养费等。 2、你说的房子是你们结婚之前你老公家买的,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因此离婚时你无权参与此房分割。

2010-05-10 12:18:02

吴京京   [北京]    13581873719

你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该房屋跟你们没关系,不属于你们的财产,你无权要求划分该房屋。

2010-05-10 13:18:15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离婚后,未成年的孩子有一方抚养,另一方负担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为止。房子是她父母的,离婚不能涉及此房产。

2010-05-10 14:06:46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生活困难可以要求对方给予适当帮助。

2010-05-10 21:37:39

王炳峰   [北京]   

不可以

2010-05-11 14: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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