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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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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缴纳保险费?

咨询者 : fa334586 - 江苏     时间 : 2012-03-09 18:46:23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律师: 我于2011年8月15日进入一家外企,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三个月后没有与我签订合同,也没上保险,也没让我离开公司,工资也是按照正式工资正常发放,2012年2月15日我个人提出于3月15日辞职离开公司,试用期过了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本身是违法的,但公司同意五险以现金的方式补发给我,但试用期三个月除外,我想问一下,试用期的保险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感谢 劳动者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饶大永   [浙江]   

你好,试用期看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3个月到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1-3年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谢谢

2012-03-09 19:28:54

刘建平   [江苏]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获得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

2012-03-09 20:33:17

梁斌   [江苏]    13815066585

试用期应当缴纳社保

2012-03-12 1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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