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现在的先生都是再婚,婚前我们都有各自的房产,但也都有房贷没还清,(我先生的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而我的房产证到目前还没办出来)请问这些房产可以算作各自婚前个人财产吗?另外我先生有个女儿,我买的房产将来她有权继承吗?谢谢!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若原来的婚姻解体时这些房产都无分割的争议,应是婚前个人财产,你们的情况最好用婚前财产协议予以约定,公证与否不影响其效力;尤其你的房产权证尚未取得,目前更有必要;涉及继子女的继承权就要看与你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了,形成,对你的个人财产,将来就有继承权,否则,就没有,但继承权是期待权利,上述所说的有与没有是基于法定,而对于继承遗产,遗嘱是优于法定的。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未来的生活能有帮助。
2010-05-10 16:00:40
您好,你们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个人的财产归个人。你先生的女儿如果未成年,由你抚养教育,属于有权利和义务的继子女继父母关系,互有继承权。否则没有继承权。
2010-05-10 16:51:38
属于各自婚前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他的女儿如果与你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话,则没有继承权; 保险起见,可以书面约定各自房产或其他财产的归属。 详情可以来嗲咨询。
2010-05-12 11: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