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民间借款与房屋抵押?

咨询者 : szlaiwu - 广东     时间 : 2012-03-11 12:02:27    状态 : 已解决



借给了朋友100多万,其有4套房子(但都是抵押给了银行),无法再做余额抵押贷款登记,除了让其写了借条外,现想增加其妻子和亲戚作为担保人,另外,如果我在借款合同增加一条(借债人其中两套分别价值700万和200万,银行借款80%):“如借款人无法按期还款,债权人将以200万元购买其两套房子。”或“以其3套房子作为无法还款的抵押,如不足还款的借债人无偿再行赔付” 此两条那条更好? 是否再增加一份租赁协议,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时,此两套房屋租赁收益作为抵债,租给债权人20年。 这些是否能保证我能优于其他民间债权人先得到保证,而不需共分?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李姜   [广东]    13691933156

请直接与律师面谈!

2012-03-11 11:59:26

程建锋   [广东]    13751135696

可以通过事前的协议安排来保障你的债权,可以电话联系我。

2012-03-11 16:14:18

杨艳国   [广东]    13719040564

请提供相关资料和律师面谈

2012-03-11 16:40:07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以房产作为抵押的,要做抵押登记。

2012-03-11 22:11:44

汪腾锋   [广东]    13430930585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欢迎来电咨询.

2012-03-12 15:41:0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