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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纠纷?

咨询者 : fa335046 - 江西     时间 : 2012-03-11 11:25:35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是的朋友是一名休闲中心的KTV坐台小姐,因为上班期间和顾客跳舞,撞上墙面玻璃,导致左手手腕肌腱断开。找到休闲中心,他们说我的朋友没有签订合同,不属于工伤,不给报销。请问,我们应该怎样去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田忠贵   [广东]    18902860675

你可以去申报工伤认定,

2012-03-11 12:32:20

张绍兵   [江西]    13879156295

属于工伤,可以获得工伤待遇。 江西南昌八一广场法律咨询站值班律师,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2012-03-17 11: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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