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的朋友是一名休闲中心的KTV坐台小姐,因为上班期间和顾客跳舞,撞上墙面玻璃,导致左手手腕肌腱断开。找到休闲中心,他们说我的朋友没有签订合同,不属于工伤,不给报销。请问,我们应该怎样去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可以去申报工伤认定,
2012-03-11 12:32:20
属于工伤,可以获得工伤待遇。 江西南昌八一广场法律咨询站值班律师,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2012-03-17 11: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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