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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争议。土地改革后法律是否与相地因地制宜相结合?

咨询者 : fa120489 - 贵州     时间 : 2010-05-11 20:45:11    状态 : 已解决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一农村人,在我们老家有过两次土改。土地改革是老主席在时的事了。而土改后的土地,所有权是自己的,别人是可以去耕种的。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变的。这是我们当地的因地制宜。可是现在啊,别人在我们的地里种了粮食吃了几代不感恩,还要强行争起土地的所有权来。镇上的官还是是种了多少年以上就是谁在种,土地所有权就是谁的了。 我想问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是强行的呢,还是要跟据当地的因地制宜相结合的。 谢谢 王浩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戴长洪   [北京]    13311003088

土改后的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是拥有土地承包使用权.你承包的土地可以让别人耕种,也可以要求其退回给你自己耕种.

2010-05-11 21:37:25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对方的行为侵犯了你们的物权,你有权起诉要求返还土地,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5-11 22:17:41

吴京京   [北京]    13581873719

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有土地承包使用权。

2010-05-12 0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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