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一农村人,在我们老家有过两次土改。土地改革是老主席在时的事了。而土改后的土地,所有权是自己的,别人是可以去耕种的。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变的。这是我们当地的因地制宜。可是现在啊,别人在我们的地里种了粮食吃了几代不感恩,还要强行争起土地的所有权来。镇上的官还是是种了多少年以上就是谁在种,土地所有权就是谁的了。 我想问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是强行的呢,还是要跟据当地的因地制宜相结合的。 谢谢 王浩
对方的行为侵犯了你们的物权,你有权起诉要求返还土地,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5-11 22: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