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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债的问题?

咨询者 : fa120491 - 辽宁     时间 : 2010-05-11 21:59:55    状态 : 已解决



一朋友向我借钱,并写了一张借条,可是到了借条中的还款日期,他并没有还钱,那么请问,我有多长时间的追偿权,也就是说我多长时间后不要这钱这钱就会要不回来,碍于情面怎样才能既保住钱又不伤和气?谢谢了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戴长洪   [北京]    13311003088

到期后两年时间时效。你可以每隔一段时间让朋友在借条上签字确认一下。

2010-05-11 22:07:15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从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2年之内,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解决,不能超过了这个诉讼时效,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5-11 22:07:33

吴京京   [北京]    13581873719

还款期限届满2年之内,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解决,不能超过了这个诉讼时效。

2010-05-12 08: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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