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很好的朋友)都是做电子元件的商人,5月3号晚客户叫我去他家拿货,我没有邀请朋友一起去的前提下他和我一起去了。他可能是觉得兴许也会有他的货,又或许我们经常一起出门的原因和我一起去了。在回来的路上是我开车的,半路摩托车爆胎,我们都摔倒了,我就受点轻伤,他摔断了锁骨,花了一万五千元医药费。我想请问我有没有责任?要负几成责任?赔多少医药费?
摩托车爆胎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你没有责任,无须承担医疗费用。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5-11 23: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