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毕业的大学生,我和原来的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 但是从09年到现在一直没有给我安排工作 那个工作是海员,但是从09年3月份到09年底 参加了该公司的很多培训 培训费用多是公司给出的 ,但是自己也花费了很多的费用 因为公司在北京,而培训多在武汉 ,因为大学毕业到目前为止公司一直没有给我安排正式的工作,也没有什么劳动补偿,大学毕业到现在一直处于游离状态,目前想和他们解除关系,但是他们说,合同是可以不生效,但是要我违赔公司的所有培训费用,我感觉很冤,浪费了一年的时间,还没有收入,自己浪费了精力和时间,还让我自己违赔费用,请问您我该怎么办?
你只需提前30日通知公司离职,不需承担任何培训费用,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5-12 13:19:51
您好! 【1】建议先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 【2】不成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3】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关于培训费用的问题要结合你工资等情况以实际发生的综合来算。
2010-05-12 13:34:18
根据你所述的,建议你,第一、你可以书面要求公司给你发你培训期间的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公司在一定时间不履行,那么你就可以提前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培训期间的未支付的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及各项损失,至于培训费用,法律规定的非常严格,一般劳动者是不用支付培训费用的,而且司法实践中对培训要求的也比较严格,一般都是专业的并能够获得相关的证书的,且存在服务期协议的情况下,才会根据公司为你花费的具体的培训费用票据按比例要求你赔偿,所以你不必担心。 所以你可以书面发函要求公司给你上保险,补发培训期间的工资。如果他不从,你就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承担赔偿金、补偿金等等费用。 以上是根据经验的初步判断,具体详细情况还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来确定最终的策略。
2010-05-14 10: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