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工资少发?

咨询者 : fa335566 - 北京     时间 : 2012-03-12 20:08:23    状态 : 已解决



财务工资报表中是:4500 实际每月发的工资:4000 劳动合同中写的是:本市最低工资+津贴=4000 1,因为我女朋友是从总公司调到分公司的,劳动关系是和分公司签订的。她们这批人总公司有规定待遇4500(后来才知道的) 2、因到分公司后职位调动,现在实际每月发基本工资4000,没有津贴,但是劳动合同没改。 公司给总公司工资报的是4500,实际到我手里只有4000.我该怎么办。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田忠贵   [广东]    18902860675

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要求对方补足少发的工资

2012-03-12 20:42:20

刘斌   [北京]    13488885002

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012-03-12 21:04:39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4500应是没有缴纳社保费用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发工资.实际领取的工资为4000元,

2012-03-12 21:05:55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可以要求补发少发的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2012-03-12 21:06:31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3-12 22:54:50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你可以申请仲裁。你说的到底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2012-03-13 10:00:3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