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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能否起诉医院?

咨询者 : fa120558 - 内蒙古     时间 : 2010-05-12 20:18:30    状态 : 已解决



我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于2009年2月怀孕,孕后在呼伦贝尔人民医院(三甲医院)建本做定期做检查,于第24周做彩超检查,彩超单上医生没有给结论,口头问医生,说胎儿一切正常。后又于第33周、40周两次做彩超检查,医生都说正常。我于10月份产下左前臂缺如女婴。之后与医院联系,院方认为医院没有责任,说给我做的不是专门的胎儿畸形筛查,而是普通孕期检查,可以查不出胎儿畸形。请问这种理由医院就可以摆脱责任吗?我该如何起诉?请介绍这方面有经验的律师好吗?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吴京京   [北京]    13581873719

可以起诉医院,畸形筛检应当包含在孕期检查当中,你直接向法院起诉即可。

2010-05-12 21:26:3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医院的误诊使你们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本案属于医疗事故,可以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5-12 21:40:55

田晓峰   [广东]    13590176465

可以向法院起诉医院要求赔偿。

2010-05-13 1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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