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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的咨询?

咨询者 : sangsang - 北京     时间 : 2010-05-13 09:54:06    状态 : 已解决



我因诈骗被判七年,现暂时监外执行一年。我曾在案发后与被害人签了一份欠条,说我欠他房租13000多及5000元借他的钱,我现已将5000元借款还清了。但还欠他13000多元房租没有还。这13000元房租已经在刑事判决书上体现,等于判决书已体现民事责任,问题: 1.如果他再拿着这份欠条去法院告我,是否还被立案? 2.是否还会一个案子两次立案?两次审判? 3.欠条上写的是欠他13000多,但判决书上写的是12800,我应以哪个为准?是否因为金额不一样,就另案处理?

  另外 10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你们的民事债务已经在刑事判决书中进行了处置,他无权再起诉了,法院不会立案的。 2。一个案子只能审判一次。 2。判决书的效力大于欠条,应该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来执行。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5-13 09:52:14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按照判决书处理。QQ860554149

2010-05-13 10:05:00

田晓峰   [广东]    13590176465

1、法院不会立案2、一个案子只能审判一次,这是法院一事不两理原则。3、以判决书为准。

2010-05-13 10:26:22

王同林   [北京]    13810524592

民事是民事,刑事是刑事。以实际情况为准。

2010-05-13 10:36:39

胡穆之   [北京]    13621086108

不会立案。以原判决为准。

2010-05-13 10:54:16

赵慧   [陕西]    13892896853

你好!立案只作形式审查,故法院应该会立案,但如果欠条内容在刑事判决书中已体现,在法庭调查过程中你可向法院说明情况,法院则会要求其撤诉或是驳回其诉讼请求.

2010-05-13 11:33:34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应该以判决书确定为准,只要通过法院偿还还是自己直接偿还,都是一笔款,不能重复计算的,法院也不能重复立案的。

2010-05-13 11:52:17

李顺涛   [北京]    13436666269

一、根据你的陈述,你的民事债务情况虽然在刑事判决书中进行了描述,但并没有作为判决内容,如果在对方向你索债不能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完全可以立案。 二、一个案子不能依据同一事实与理由进行两次审理,根据你说的“刑事判决书”,应当是只判决的刑事的部分,民事部分没有进行处置,对方可能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对方再行提起民事诉讼完全不违背一事不再理。 三、判决书认定事实完全优于欠条的证据,你应当依照12800元进行支付。

2010-05-13 14:38:19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若对方再拿欠条起诉你,你可向法院提交判决书,证明此笔欠款已处理。法院会要求其撤诉或驳回起诉。这没有什么可担心的。金额以判决书为准。

2010-05-13 16:37:39

吴京京   [北京]    13581873719

不会立案了,一个案子不会审理两次,以判决书为准。

2010-05-13 22: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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