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独生女,我爸爸是职工,我妈妈是农村户口, 我是小时候为了读书买户口才变非农的。 现在很多和我同类型的人都迁回农村, 村里也同意我迁回而且给我开了证明, 但是我在公安局(户口)办理的时候遇到问题想咨询下。 我是已婚,迁户口的话必须要在村里有我的房产。 我家《集体土地使用证》上是我爸爸的名字, 我爸爸原本想划拨我一点土地就可以了, 可是公证处的人说我爸爸的房子太少了, 必须留足我妈妈的名额36个平方才可以分给我, 我们家还不够36,根本没办法分。 我想到我叔叔有2处宅基地,要是他可以转让点给我妈,(我妈应该和我叔叔 同属于集体经济组织) 这样行的通吗?(我叔叔我婶婶还有2个儿子都是农村户口) 要是可以的话那我叔叔他们家自己必需留多少面积才可以转让多余的出来呢? 或者不要麻烦我叔叔,还有什么别的好办法可以让我落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