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发现通奸。之后又发现好几次,由于军人的工作性质,现在已经无法共同生活,是不是可以告破坏军婚罪呢?
刑事辩护: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才构成破坏军婚罪,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与军人配偶通奸,不能认定为同居或结婚,所以不能构成此罪。
2010-05-14 07:33:50
涉嫌本案的关键性事实是与现役军人的妻子或丈夫在一定长的时间内公开或者秘密地共同生活。“一定长的时间内”究竟多长?法律未作具体明确的规定;“共同生活”则是常人所能理解的。 所以本罪确认最终还是要由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各司其责来认定。
2010-05-14 08:12:59
可以认定为长期通奸。 根据刑法第259条的规定,只有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方构成本罪。但最高法院1985年7月18日《通知》(现行有效)要求对“长期通奸”“造成军人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的,可以依该罪定罪处罚。结合你反映的情况,应当认定该罪成立。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10-05-14 09:00:43
该行为构成破坏军婚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5-14 10:55:25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坏军人婚姻罪的四个案例》的按语[1],破坏军婚罪的危害行为,还包括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的行为。因此是否构成重婚要看是不是长期进行通奸。
2010-05-14 12: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