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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纠纷?

咨询者 : fa120657 - 上海     时间 : 2010-05-14 12:45:48    状态 : 已解决



我买了套房子,现在不想要了,当时签订了房屋居间合同,付了3万定金,现在我违约了,3万也准备不要了,可是房东在市区买了房子,说这样的话他也损失了不少钱,要我来承担,还说要是走法律途径的话,法院还是要叫我履行合同,让我把房子买下来的~!会这样吗? 还有中介费要付吗?要是付的话要付全额吗?

  最佳答案

邵一丹律师   [北京]    13911055767

居间合同不是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它的目的是督促双方订立正式的合同,因此,你放弃定金视为你已经放弃订立正式的购房合同,因此你不需要承担卖方的其他损失。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居间人没有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

2010-05-14 15:02:22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任济舟   [上海]    15316556340

1、你不需要赔偿卖方的其他损失。 2、不需要支付中介费。 如果对方起诉,可委托律师办理。

2010-05-14 1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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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定金就可以不签订买卖合同,你无须支付赔偿金。 中介费只有在签订买卖合同后才需支付

2010-05-14 13:31:50

谷友军   [北京]    15901376758

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你们可以不用支付中介费,定金无法要回。

2010-05-14 15:20:07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关键看房屋居间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单纯从居间合同理解,你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不存在购房违约行为。

2010-05-15 08: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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