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2月与公司签定合同,合同中也注明如果干不满三年也赔付违约金。。可我于2012年1月向公司辞职,于2012年2月交接完后离职。我这样需要向原公司赔付违约金吗 ?
如果单位想向你索要违约金的话,还会和你办理交接手续吗?况且你已经交接完毕。
2012-03-15 09:40:56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