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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伤害?

咨询者 : fa120700 - 吉林     时间 : 2010-05-15 09:12:19    状态 : 已解决



我老公去年2月22日给朋友过生日,期间同桌的A外出时候与别人发生碰撞,后口角,回屋后A找了两人去和对方冲突。这期间我老公都不知情,饭后,他们一起出门时在楼梯间和对方又起争执,大家一起把对方打伤,一个轻伤一个轻微伤。出门后我老公又与赶来的对方同事发生口角,撕打间对方用酒瓶将我老公打昏后又打成重伤。现在检察院却以寻衅滋事起诉我老公并认为他是主犯,已经将他们拘捕了。 我们现在就是希望他不判实刑并且追回对方对我们的民事赔偿,您认为这个案子有这个可能性么?吉林市龙潭区的,如有胜算,望详谈。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老公不是主谋,不应该认定为主犯,本身受了重伤,也属于受害者,本案你老公可以争取判处缓刑,对方一个赔偿你老公的经济损失。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5-15 09:32:19

周泽高   [江西]    13767991248

根据你的陈述,事情对你还是有利。但是,律师需要会见、了解案情,才能判断。

2010-05-15 11:36:10

陈学增   [北京]    13146075091

不知您委托律师会见您老公否?律师会见时是否作了笔录,您所说的情况若确为您老公所述,并且卷宗证据也对您老公有利,我支持您的观点。

2010-05-15 14:59:57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案件性质还应该有探讨的余地,还应该看看具体的事实再下结论。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从你的陈述看,你老公是受害者呀。应该追究对方的责任。

2010-05-15 15:22:54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此案不宜定性为寻衅滋事。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老公最多为一个从犯,不构成主犯。应当追究对方致人重伤刑事责任,并赔偿医疗费等损害赔偿。而你老公一方以致人轻伤追究刑事比较合理合法。建议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刑事辩护。

2010-05-16 16:36:04

杜俊明   [吉林]    18604477638

你老公也属于受害者不是主谋,不应该认定为主犯,本案你老公可以争取判处缓刑,由对方赔偿你老公的经济损失。

2010-05-17 0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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