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1991年毕业分配到事业单位的第一届合同制员工,在工作中途被单位下岗,2003年合同期到后单位就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每人补发几千元的补偿金,请问这合法吗?
经济补偿金,按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计算。
2010-05-15 14:42:11
您的人事仲裁时效已过,若在职期间,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可去劳动监察反映能否解决。
2010-05-15 14:50:07
您好,应该发给你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010-05-15 14:56:16
合法。
2010-05-16 18:04:19
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补偿。
2010-05-16 19: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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