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事业单位职工,85年经领导同意我办理停薪留职,并缴纳部分管理费,89年返单位,领导让我继续停薪留职,04年我去单位办理转档,单位领导告知我的人事档案丢失了,而且拒绝为我补办,查社保缴费无记录,造成我无法缴纳社保金,此后我一直极力维权,2012年单位领导又说我档案没有丢失,而且档案里的主要的重要资料全无,完全属于人为的损毁,同时故意扣押整整8年,导致我社保记录空白,无法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请问单位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我的社保权,因没有档案和单位所缴纳的社保金,致使我个人也无法交保险金,现在单位仍然坚持既不给我办理社保又不给我赔偿经济损失,并说我违反劳动纪律,没有办理手续自动离职,因单位把我档案里的重要信息损毁了,这一切责任和后果要劳动者承担,这公平吗?如果起诉,证据随档案损毁了,原领导又去世了,我该这么办?
您好: 可以起诉索赔。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3-16 15:43:41
单位存在严重侵权行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你应搜集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单位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可以直接电话详谈.
2012-03-16 15: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