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于妻子离婚,关于财产问题,与2011年10月法院调解一次,和好。联合收割机在我妻子娘家置放,现已不知去处,我方村民可以证明不在我处,妻子借与其借2万元,无收据,想问一下起诉我方能要回多少财产,联合收割机现值8万。谢谢!!
1你妻子借给其姐的2万元,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2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男孩一般判决给男方; 3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4你妻子上班期间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2012-03-16 15:27:43
按你所说的情况,联合收割机在你妻子娘家存放,现已不知去向,对此你必须提供能够证明该联合收割机是被你妻子转移、变卖、隐藏的有效证据,否则,仅有你村村民证明联合收割机不在你处证据不足。你所说的“妻子借与其借2万元,”没有表述清楚。在你们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如果是你妻子借给别人2万元,那么,就是说你们有2万元的共同债权;如果是你妻子借别人2万元,那么,你们就成了2万元的共同债务。你所能分割的到的是:财产联合收割机的价值 2万元债权(或债务)的二分之一。
2012-03-16 15:31:54
对方转移财产,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可以,但要对方同意才行;收入仍属于共同财产。 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为您解答 有事电话咨询我:18706401255
2012-03-19 15: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