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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咨询者 : fa333331 - 北京     时间 : 2012-03-17 15:08:35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我于2001年把一处房产买了,当时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说好在同年办理过户。但在10年期间买方一直没有找过我们要求过户,2011年买方突然到法院要求强制过户。像这样的情况10的买房合同还生效吗?我可以把房子收回吗?如果不能收回我能得到房屋的增值部分吗?谢谢!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王献锋   [北京]   

如果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则合同是有效的,对方可以要求你办理过户手续。你不能要求房屋的增值部分的价值。

2012-03-17 15:12:45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购房合同生效,对方已经实际居住至今的情况下,你收回的可能性小,除非对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

2012-03-17 15:20:11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合同生效。

2012-03-17 15:27:26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要看产权性质等; 我成功代理过这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3-17 17:06:29

刘斌   [北京]    13488885002

合同有效,建议积极应诉。

2012-03-17 17:48:06

邢珂铭   [北京]    18600925523

合同有效

2012-03-17 23:24:15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合同有效。

2012-03-18 20: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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