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01年把一处房产买了,当时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说好在同年办理过户。但在10年期间买方一直没有找过我们要求过户,2011年买方突然到法院要求强制过户。像这样的情况10的买房合同还生效吗?我可以把房子收回吗?如果不能收回我能得到房屋的增值部分吗?谢谢!
您好: 要看产权性质等; 我成功代理过这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3-17 17: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