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小型货车司机的我,违法调头,同相行驶的轻便摩托车(燃油助理车)撞在我货车的左侧保险杠上,(事后知道他是无证驾驶无牌照的破旧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受伤,摩托车报废,我立即报警,拨打122,和保险公司电话,医护人员也将伤者送往医院,我缴纳了住院押金两千元,第二天又缴纳了检查费,治疗费一千元,共计三千元,检查的结果是,只有下巴处缝合七针,还是八针,我没记清,其他地方都没有问题。 我们都想私下解决。我们都想私下解决他打算让我在拿出一万元,一次性解决问题,他说误工损失费一天一百五十元,还说,让我赔偿他一台新车,还有就是伤口的缝合处是处在面部,说不比身体其他部位,影响美观,意思是让我多出钱,故而要出一万元的价位,请问律师,我应该赔偿他多少算是合理的,关于面部缝合问题他是农村四十来岁的男子,我想和年轻的女性比较还是有区别的吧。 请律师给予解答。请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应当由事故科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然后根据双方责任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他所说毁容,需要鉴定。应该是不成立的
2012-03-17 20:13:30